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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大文教授做客我院“名家讲坛”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集体备课会

    来源:院办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9:28:54  点击:


    67日下午,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在改进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积极探索、改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方式方法,马克思主义学院“名家讲坛”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系列集体备课会第一期在我校东区八角楼会议厅举行。应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高翔莲教授邀请,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分委会副主任、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家、上海理工大学陈大文教授做了一场题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难点热点问题》的专题讲座。 在本次讲座中,陈大文教授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定位了“基础”课程、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法治教育的理念,强调法治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教育在“基础”课程中非常重要。他指出,“基础”课程是系统化课程,法治教育要有浅有深、前后衔接,小学讲法治故事,中学讲法律规范,大学就应该培养法治观念。法治教育不是培养“顺民”、也不是“刁民”,而是培养合格公民,“法治教育”最关键的任务就是法治观念引导,要帮助和引导学生树立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陈教授认为,当前法治教育理念仍停留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层次,注重法律的威慑作用,忽视法律的秩序保障、权利作用。法治教育要以法律知识为基础、以法治观念为目标,强化权利、义务和观念培养,增强学生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引导学生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针对当前“基础”课教学现状,陈大文教授希望“基础”课教师能够更加重视法律基础课程的讲授,不要为讲而讲,要弄清讲的目的、找准核心问题、做好课程设计,充分利用好每一堂课,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陈大文教授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以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阅历给在场的师生带来了一次全新的法治教育观念引导,与会人员都表示受益匪浅。讲座结束后,与会师生就自己在本次讲座中存在的疑虑与陈大文教授进行了交流。最后,马克思主义学院德育教研部主任杨美华对“基础”课教学计划变更进行了说明,对“基础”课集体备课会安排和下学期“基础”课教学要求进行了具体布置。

    本次集体备课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阮一帆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高翔莲、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侯志军、教务处副处长王兴、学工处副处长张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全体任课教师以及学院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集体备课会。


    陈大文教授做客我院“名家讲坛”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集体备课会
    陈大文教授做客我院“名家讲坛”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集体备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