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
湖北乡村文化发展研究院是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设立、依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湖北省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研究院立足湖北,面向全国,聚焦乡村文化发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致力于为湖北省乃至全国乡村文化繁荣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深化对中华农耕文明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研究,集聚校内外科研力量,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湖北乡村文化发展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发布2025年度招标课题。
一、项目设置与研究周期
1.立项数量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拟设立招标课题10项左右。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5000-10000元人民币。
2.研究主题与方向性选题
本年度招标课题以“守护文明根基:中华农耕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研究”为主题。申请人需围绕以下具体方向性选题(但不限于此)进行申报,题目可自拟,但须紧扣主题并明确具体研究方向: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要论述研究
(2) 中华农耕文化及其韧性研究
(3) 中华农耕文化的智慧传承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4) 中华农耕文化记忆的建构、维系与传承机制研究
(5) 农耕文化资源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研究
(6) 农耕文化传承与乡村人才振兴研究
(7) 农耕文化中的生态伦理与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研究
(8) 农耕文化重塑乡村治理研究
(9) 数字化赋能中华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10) “新乡贤”“返乡青年”在农耕文化传承创新中的角色与实践研究
(11) 农耕文化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作用研究
(12) 农文旅融合驱动乡村产业振兴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13)区域农耕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
(14) 全球化视野下的农耕文化研究
3.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原则上不超过1年。确需延期的,须提前1个月提交书面申请,经研究院批准后方可延期,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负责人为校内外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具体要求有:
1.项目申请者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3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正科级及以上职务。不具有中级职称或正科级及以上职务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两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推荐。
3.研究项目鼓励吸收研究生、实务部门人员参加。
4.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书》。申请者须先填写《湖北乡村文化发展研究院专项基金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5份,A4纸打印),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
2.提交材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hbxcwhfzyjy@163.com.
3.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和纸质件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纸质材料报送或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东教学综合楼B1115湖北乡村文化发展研究院办公室。
四、评审与立项
1.研究院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评审结果将于评审结束后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及研究院网站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研究院将正式下达立项通知书。
五、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在合同规定的研究周期内完成研究任务,并申请结项。
2.结项基本要求:(其中1为必备项)
(1)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最终项目研究报告(符合学术规范)。
(2)所有公开发表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学术成果以及相关资政报告,必须明确标注:“湖北乡村文化发展研究院专项基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 XXX)”。
3.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主要是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4.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颁发结项证书。未达到结项要求或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不予结项,并视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何晓龙 13340224958
刘腾龙 15271830036
李胜蓝 17762500620
热忱欢迎校内外致力于中华农耕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
湖北乡村文化发展研究院
2025年6月20日